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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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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辽医保规〔20233号)(简称《暂行办法》)有效期满。为确保依法有效履行职责,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在《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两年来工作实际,起草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512日至202551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电子邮箱:sjybjjjj@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收,邮政编码:11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