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4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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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医保〔2024〕3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经研究,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修订(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2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部分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辽医保〔2024〕3号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