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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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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布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开展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2月16日,14: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中兴二巷5甲8号)。

三、参加人员

1.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已由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于12月13日至15日致电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确认参加资格复审,未确认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统筹安排递补事宜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准考证、身份证、《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严格落实新冠疫情有关防控要求,如有确诊或疑似症状请提前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24-31281127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