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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出台惠民新政策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水平

来源:锦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1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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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锦州市医疗保障局主动作为,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用心用情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确保医保各项政策惠及全市人民。
  近日,锦州市医保局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运行实际,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调整锦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锦医保规〔2021〕2号),有效提高锦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2021年7月1日起,普通门诊起付线由年度定额100元调整为季度定额25元,有效降低参保人单次门诊就诊的报销“门槛”,从“入口”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压力;基本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0元提高到50元,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50元提高到400元(锦州市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由390元提高到450元);参保人员在锦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