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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建立立体式社会监管机制 形成全社会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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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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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鞍山市医疗保障局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合作、举报奖励、自愿参加等形式引入社会各界力量,拓展社会监管渠道,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舆论监督良性互动。

  制定《鞍山市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办法》《鞍山市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工作方案》,利用省、市两级4支第三方监管队伍开展基金监管工作。 

  引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建立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慢病管理中心,分别承担鞍山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病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涉及的医保基金使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参与基金监管工作,为基金监管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召开打击欺诈骗保新闻发布会三场,医保局工作人员走进新闻直播间与听众互动四次。投入专项宣传经费,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鞍山云等新闻媒体长期开设每周一期“医保热点”专栏,在鞍山日报全年开设个医保专版,设立“医保曝光台”,定期曝光欺诈骗保案件。目前已在国家和省市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医保工作40余次,曝光欺诈骗保案例97案次。 

  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出台《鞍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媒体记者、医保专家、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参保群众中聘任85名社会监督员,建立微信工作群,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社会监管。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出台《鞍山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及6个配套文书,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工作流程,采取媒体刊播、定点机构公示、社会宣传等形式公布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各界进行举报监督,目前共兑现举报奖励5人次、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