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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三举措落实医保精准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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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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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沈阳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脑梗死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9430元,医疗机构减免280元,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报销8983元(其中新农合报销8157元,大病保险报销635元,医疗救助报销191元),报销比例高达98%。张某之所以享受这么高的医保报销比例得益于市医疗保障局三措并举,扎实推进医保精准扶贫工作,逐步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将沈阳市相关行政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和低保户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覆盖了我市1.7万全部建档立卡人口,较之前增加82.35%

  二是统一待遇保障模式。农村贫困人口全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统一实行 “三重”保障,实现医疗保障待遇全覆盖。

  三是实行精准扶贫精准实策。对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报销政策,提高“三重”保障待遇水平,其中基本医保确定11家扶贫定点医疗机构,取消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在扶贫定点医疗机构取消起付线,在其他医疗机构起付线减半,提高报销比例15-20个百分点;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在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及合规自付费用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再报销70%

  2019年上半年,沈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待遇12588人次,报销医疗费用154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