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防疫经办两不误 利企便民见实效
鞍山市医保中心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惠民原则,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创新服务方式,开发“城乡居民医保自动终止”程序,让参保人从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时无需本人到经办大厅办理停保手续,只需企业负责人在办理职工医保申报时“一次申请”“一站办理”,实现防疫经办两不误,利企便民省时省力更省心!
一站办理,参保人零跑腿
过去,参保人如果应聘到企业参加职工医保,首先需要本人或者代办人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然后通知企业负责人在申报期到医保经办大厅办理职工医保申报及参保;如果参保人参加个体自然人职工医保,同样需要先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再到户口所在区医保经办大厅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无论参保人还是参保企业必须分别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存在办理周期长、提供手续多、经办流程繁琐的问题。
鞍山市医保中心参保服务部结合经办实际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出开发需求,不断研究探讨,反复调试验证,成功开发“城乡居民医保自动终止”程序,让参保企业在为参保人办理职工医保申报的同时原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自动终止,参保人无需自己办理、实现了零跑腿,参保企业一站式办理,利企又便民。
一次办结,待遇无缝衔接
过去,参保人办理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的过程中,存在待遇空档期,即参保人在停止城乡居民医保后企业还未办理职工医保参保前的这段时间是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此时如果参保人发生就医行为则需要全自费处理。有时候医保经办大厅工作人员会遇到参保人要求恢复城乡居民医保的情况,原因是参保人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后未通过试用期而被企业解聘、不予办理职工医保手续。还有的参保人停止城乡居民医保后,因个体自然人职工医保费用问题不想参加职工医保而要求恢复居民医保的情况。不管何种原因要求恢复城乡居民医保,在办理恢复手续前的这段时间,参保人是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
“城乡居民医保自动终止”程序全方位全周期最大化保障了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业务一次办结,医保待遇无缝衔接,大大提升参保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简化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过去,城乡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的手工办理流程比较繁琐,参保人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填表办理,如果他人代办,需要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委托书进行办理,然后聘用企业负责人再到经办大厅为其办理职工医保申报。如果其参加个体自然人职工医保则需本人或代办人先办理停保手续再到其户口所在区的医保大厅办理变更手续。查验参保人提供的材料、参保人填写表格、电脑输入信息,整个流程即耗时又费力。据不完全统计,仅2022年第一季度,鞍山全地区就有19000余人办理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业务,窗口经办人员工作量大,有时出现经办大厅人员聚集现象,遇到特殊情况还存在引起意见纠纷的隐患。“城乡居民医保自动终止”程序的上线应用,不仅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减少人员聚集,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更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极大地减轻了窗口经办人员工作量,让参保人和参保企业办理医保业务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更安全。
下一步,鞍山市医保中心将继续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医保业务经办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新医保信息平台服务系统程序,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方式,简化经办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参保人和参保企业提供全方位、标准化、智能化、精准化优质服务,打造“鞍”心医保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