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医保局召开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会
2月14日,鞍山市医保局召开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会。会议集中收看了推进全省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视频会议,深入研究部署2025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
会议指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开展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是定点医药机构履行自我管理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
会议要求,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照省医保局印发的《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5年版)》《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5年版)》所列举的违规情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二要按照工作要求,按时按点做好清退工作,对违规问题清单指出的问题逐项核对,对诊疗行为、诊疗费用逐条分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一一对应到结算清单的具体明细,及时清退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三是问题整改彻底,完善医保内控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会议强调,各县(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要深刻认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敷衍塞责,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定点医药机构,一经查实,将坚决从重处理;对经反复动员仍未自查到位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并将涉及医疗行为的问题线索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处理,将涉嫌欺诈骗保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将中共党员涉嫌违犯党纪,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以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达到相应标准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移交或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和有关规定进行支付资格记分管理;对应当暂停、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规定执行。
下一步,鞍山市医保局将严格按照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全市医保系统的首要任务,深入推进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系统治理,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