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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医保局全力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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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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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守医保为民初心,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抢险救灾有关指示要求,及时有效为受灾地区困难群众落实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和报销政策,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资助参保困难群众13.21万人、4712.18万元。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额资助12.26万人、4658.61万元,定额资助921人、21万元;监测帮扶对象全额资助0.86万人、32.57万元。

  及时确定医疗救助困难群体。民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困难群体全量数据,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对困难群体全量数据进行校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反馈数据完成资助参保缴费和医疗救助身份变更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执行到位。

  迅速落实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政策,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60%定额资助。

  立即优化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将受灾困难群众医疗保障与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相结合,迅速开展部门联动,推进信息及时共享,及时报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数据监测调度表》,精准监测困难群众参保、医疗保障综合保障、就医流向和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及时精准推动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受灾群众困难身份。

  下一步,葫芦岛市医保局将密切跟踪调度受灾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情况,兜紧兜牢受灾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底线,推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资助参保工作,切实让医保惠民政策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进一步提升群众医疗保障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