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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疗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日期:2019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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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及政策解读情况、互动回应和舆情处置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11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l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邮编:110001;电话:024-22447272;传真:024-23447012;电子邮箱:lns ylbzjzwgk@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一)机构主要职责 

  根据《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整合了省人社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省卫计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省民政厅的医疗救助职责和原省物价局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等,成立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的直属机构。20181111日,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并正式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统筹落实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医保“三个”目录及支付标准和医药服务收费等政策,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二)总体公开情况 

  省医疗保障局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机构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一是在组建筹备初期,即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机构组建、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运维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及信息公开日常监测的长效机制,并着手申请开办“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网站,积极对接需求,整合资源,打造信息发布主平台。二是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起草《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公开机构和职责、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保密审查以及监督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制定《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机制,明确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及政策解读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在重要媒体发布,全面做好医疗保障领域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政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秀坤参加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系列论坛(第四场),主动回应舆论关切,解读政策,引导预期。二是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通过《辽宁日报》、《辽宁新闻》、人民网中新网等主流媒体发布解读《辽宁省又有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保》等政策,提高医保政策解读的覆盖面、科学性、权威性,增进社会认同。 

  三、互动回应和舆情处置情况 

  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流程,不断提升舆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20181114日,央视披露沈阳市2家民营医院欺诈骗保事件后,我局按照省领导批示,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事发次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结合调查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协调焦点访谈等媒体客观回应,《人民日报》刊登《沈阳彻查骗保案 37名涉案人被刑拘》,中新网新浪新闻等主流媒体发布《辽宁省开展医疗保险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辽宁重拳打击骗保行为》等正面信息,保证社会舆论趋于平稳。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1111日至1231日,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从申请的主体看,由公民个人提出。从申请方式看,为当面送达,涉及医疗救助政策内容。 

  (二)答复情况。共收到1件申请,已答复申请人,告知其已在省民政厅网站主动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未因信息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投诉举报。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8年,省医疗保障局刚刚组建,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有待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及互动回应有待深入推进,公开平台及渠道有待建设畅通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局门户网站上线,并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配套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融入政务运行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医保政策、进展成效等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搭建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平台。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联络,除局门户网站外,拓展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