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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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管各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医保局相关要求,现对我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名称和使用说明进一步规范(见附件),自2025年7月30日起执行。《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规〔2023〕2号)附件1、2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7月29日。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更新收费管理系统,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示。
附件: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