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的通知
辽药采领办〔2019〕77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关于开展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9〕68号)的相关规定,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未中选药品的梯度降价工作。
截止日期前,共收到59个药品生产企业的180个药品自主申报降价申请。经过核实和测算,有49个药品生产企业的114个药品符合降价要求。
现将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结果面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1、2),该结果将与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同步执行。
附件:1.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梯度降价结果清单
2.其他仿制药梯度降价结果清单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