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资格的通知
辽药采领办〔2020〕46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近日,我办收到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蒲地蓝消炎胶囊(0.4g)、心宝丸(60mg)、参三七伤药片(0.52g)和炎可宁胶囊(0.3g)恢复挂网采购的申请。
鉴于该企业被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执行2年期限已满,经研究,决定恢复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同意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蒲地蓝消炎胶囊(0.4g)、心宝丸(60mg)、参三七伤药片(0.52g)和炎可宁胶囊(0.3g)恢复挂网采购。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