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异地就医经办指南

来源:

日期: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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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服务渠道

1.APP服务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跨省)办理

2.微信小程序服务

现已开通(通过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点击快速备案,可以完成除省内以外其他省市的备案。)

3.网上服务大厅

丹东政务服务网http://ddpas.dandong.gov.cn/epoint-web-zwdt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信息要素

序号

服务网点

地址

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

1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丹东市青年大街67号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四楼

0415-3105772

0415-3105771

2

丹东市振兴区行政服务大厅

振兴区兴一路9号

0415- 2312953

3

丹东市振安区行政服务大厅

振安区珍珠街道水源路四号

0415-2890213

4

丹东市元宝区行政服务大厅

元宝区山上街711-1号

0415-3105503

5

凤城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

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17号

0415-8125153 0415- 8208067

6

宽甸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

宽甸县鸭绿江西侧人社局楼内

0415-5135648

7

东港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

东港市东港南路134号

0415-7138876

5.相关查询

电话查询或下载辽事通手机APP进行查询。

 

二、 异地备案人员范围、方式、材料

符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情况中任意一种,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相关认定材料(具体可咨询定点机构和经办机构)。

可采取窗口办理、电话、传真、微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网上办理(微信端),可以采取容缺报备,容缺材料可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提交,容缺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若回本地就医,可以取消异地备案,取消时限为6个月。

三、高值药品备案流程

使用门诊供药高值药品的参保人,应到定点供药单位中的医疗机构确认备案,使用肿瘤靶向药物的参保人,以基因检测结果为指征的,应提交具备检测技术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经确认备案的参保人,待遇自确认备案之日起生效。原则上一个医疗年度内,医疗保险只支付参保人1种药品医疗费用。确需同时使用两种或多种药品的,须由指定医疗专家组审核,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予以支付。

四、 异地转诊流程

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外地就医治疗的参保人,经我市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办理转诊手续

五、 其他事宜

未持卡就医医疗费人工审核报销需携带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病志复印件、收据、费用清单等材料

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机构及定点药店均可就医购药。

社保卡(医保卡)在丹东银行网点激活;

社会保障卡中心联系电话:3108205

 

 

 

 

六、医保电子凭证启用方式

可以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经过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

 
 
步骤:1.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打开

. 点击“未登录”按钮或者屏幕最下方中间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图标,进入以下界面

 

 

 

 

 

 

 

3.点击屏幕右上角 立即注册

 

 

 

 

 

 

 

 

4.根据提示输入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后,输入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登录密码,密码为数字+字母格式,8-16位。点击阅读并同意前面小圆圈。点击注册并登录,进入以下界面进行认证。

 

 

 

 

 

 

5. 按屏幕要求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开始认证

 

 

 

 

 

 

 

 

 

 

 

 

 

 

 

6.认证成功后,可以登记使用。

七、联网报错处理机制

当您持医保卡在异地就医出现问题时,请您及时将软件报错的信息用手机拍下,拨打服务电话0415-3105481, 0415-31057720415-3105870联系工作人员为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