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异地就医经办指南
来源:
日期: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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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平台
(一)医保平台
1.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
2.网上服务大厅:http://ggfw.ybj.dl.gov.cn(电脑端)
3.公共服务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辽事通、银联云闪付、支付宝、e大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交通银行等。
4.医保驿站:大连各交通银行网点
5.智能客服:“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线上问答
6.工作时间咨询热线:0411-83709222
7.异地就医专用邮箱:dlybydjy@163.com
8.各办事处异地就医服务电话(区号0411):市中心83709182、金普新区65891684、旅顺81616292、普兰店83168696、瓦房店85687559、庄河89725672、长海89889617、长兴岛85283021、高新园区84820900(区内高校)。
9.查询联网医疗机构:“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和APP。
10.领取电子医保凭证:微信公众号及公共服务APP均可领取,在全国各地支持电子凭证的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代替社保卡扫码结算。
11.医保直接结算和电子凭证服务范围:全国境内地区(国外及港澳台除外)联网医疗机构或药房。
(二)社保平台
1.社保卡办理激活网点:http://rsj.dl.gov.cn/dlrsw/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个人版→社会保障卡→社保卡即时业务办理网点。
2.服务电话:0411-12333
二、异地门诊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社保卡或电子凭证)
1.无备案各地通刷职工个人账户。
2.异地居住(工作)备案:①依次使用普通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②认定过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的,联网病种可直接结算。③认定过高值药品的(参保地和省内就医地任一地医院均可备案互认),省内门诊联网结算。④省内联网医院急诊急救直接结算。
3.异地转诊备案(临时异地就医):①使用个人账户。②认定过高值药品的(参保地和省内就医地任一地医院均可),省内门诊联网结算。③省内联网医院急诊急救直接结算。
三、异地转诊就医(即临时异地就医)
(一)适用范围: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大学生寒暑假(包括休学)期间因病异地诊治,肾病患者外出透析。
(二)办理流程:须激活本人社保卡,备案选就医市→持大连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异地联网医院门诊和住院就医→直接结算。
(三)具体操作:
1.备案途径(任选一种):①网上办理包括“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网厅及各公共服务APP。②人工办理包括电话0411-88857000、交行网点和大连市三级医院医保科。
2.备案流程: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或其它网上相应页面)→服务大厅→临时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医省市→异地联网→提交。人工办理按客服指导。
3.备案时间要求:入院前备案,最迟不超过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一年内有效,可在就医地各级联网医院多次住院。
4.持卡(电子凭证)结算:①须保证社保卡激活有效。②结算标准按就医地目录和大连市异地转诊政策。③期间可在大连持卡就医。
5.未直接结算的处理:符合大连市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透析或住院前急救等全额现金医疗费,一年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异地就医报销申报”→提交收据和明细原件、复印病志等办理审核。
6.联网报错的处理:属于服务不通(联网平台维护或检修)的等待恢复,属于网络超时的反复操作,其余情况异地治疗医院医保科按分层排查处理,先行排除院端故障后将报错内容和日志发送至就医地医保。
四、异地安置(居住、工作)就医
(一)适用范围: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境内异地居住(工作)。1.退休人员。2.大连户籍的个体及城乡居民(学生除外)。3.单位在职职工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
(二)办理流程:须激活本人社保卡,备案选安置省市→持大连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异地联网医院门诊和住院就医→直接结算。
(三)备案材料:
1.本人异地户口簿或居/暂住证或房产证。
2.随配偶或子女居住的,可提供投靠亲属异地户口簿或房产证(附结婚证、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3.随军配偶或子女是异地现役军人的,异地居住证明可由部队开具。
4.用人单位派驻职工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可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劳动合同、派遣合同、调转函或政府机构、单位公文等、加盖单位公章)。
5.大连户籍的学龄前儿童提供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异地社保证明或异地户籍/异地房产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四)具体操作:
1.非单位职工:“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其它网上相应页面)→服务大厅→异地居住备案→提交个人异地户口簿或居/暂住证或房产证。
2.单位职工:“大连市医保局”网厅→异地工作备案→提交异地工作有效文书。
3.变更或取消:备案生效半年后可在“我的办件”中操作。
4.备案时间要求:入院前备案,一直有效直至取消或变更。
5.持卡结算:①须保证社保卡激活有效。②期间可在大连持卡就医。③到其它城市就医,网上“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后持社保卡就医结算。
6.未直接结算的处理:符合大连市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透析或住院前急救等全额现金医疗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异地就医报销申报”提交收据和明细原件、复印病志等办理审核。
7.联网报错的处理:由就医地医院按当地医保处理机制排查解决。
(五)职工个人账户返还:须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个人账户返还→异地居住(工作)人员→提交。约10个工作日进入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六)直接结算标准:
1.安置地联网医院住院直接结算标准:①执行安置地医保目录;②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③非安置地就医的执行大连市异地转诊政策。
2.安置地联网医院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标准:每季度居民起付标准30元;按保内50%支付比例,季度支付限额未成年居民100元、成年居民50元;职工180元(包括个体和退休)无起付标准。
3.省内联网医院门诊高值药品结算标准:高值药品认定登记在大连和省内就医医院备案互认,个人先行自付30%,统筹支付比例职工80%、居民70%。
(七)门诊待遇:
1.职工门诊待遇:已认定门诊规定病种,在异地联网医院门诊就医直接结算;不能联网的全额现金垫付,符合大连市医保支付范围的按病种待遇报销。
2.居民门诊待遇:①已认定门诊规定病种,在异地联网医院门诊就医直接结算;不能联网的全额现金垫付,符合大连市医保支付范围的按病种待遇报销。②居民两病在大连市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并就医,按保内65%支付比例,每季度支付限额糖尿病200元、高血压100元(2021.9.1起)。
五、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审核报销
(一)审核材料:本人须有激活的社保卡,1.全额收据及明细原件(治疗后一年内、未支付其它待遇)。2.病案复印件(放疗的须提供放疗计划病案)。3.门诊治疗病志(指高值药品、化疗、透析、急救的)。4.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5.癌症化疗异地结算单、收据原件及出院小结(补充报销年度首次化疗后起付标准差额部分)。
(二)办理流程:通过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异地就医报销申报”提交图片信息,收到“审核通过”的回复后,可选择属地医保中心地址邮寄送达。
(三)报销付款:交齐材料后按照大连市医保范围报销,约20个工作日,向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须提前激活金融功能)拨付报销款,如因银行数据、系统原因、个人卡异常、补充证明材料、在院未结算、核查认定等情况可能延长办结。因死亡或未成年等特殊原因无法向本人付款的,可提交本人死亡证明、公证书或全部继承人签署的同意委托授权书,直系亲属身份证及证明、银行卡。
(四)打印报销单(电子结算单)。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出具凭证业务查询”下载,报销材料存档后不退回、不查询。
六、参加异地医疗保险、居住在大连市的人员
(一)参保地备案:须激活本人社保卡并在参保地医保服务平台(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二)就医流程:备案生效后可在大连市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异地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就医,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住院费、普通门诊统筹、个人账户(联网药房也可用)、省内门诊急救和高值药品。高值药品认定在大连和省内就医医院备案互认。
(三)省内各市医保联系方式。如有更新请按当地公布的信息:
沈阳024-96856 抚顺024—53998267 本溪024-47116021 锦州0416-3881006
鞍山0412-5535962 丹东0415-3105772/3105785 营口0417-2980276
辽阳0419-3238901 盘锦0427-2209165 铁岭024-74849067 朝阳0421-2638918 葫芦岛0429-3151066/3150767/3150292 阜新0418-3858338 省直024-31281160
七、问题解答
1.大连市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备案)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起付标准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除外乙类项目先行自付部分),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联网结算按就医地、现金报销按参保地),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成年居民50%;未成年居民、大学生、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70%;退休职工85%。其中,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由大额补充保险支付80%(最高支付35万元)。城乡居民超出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未成年居民、大学生20万元;成年居民15万元)后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合规医疗费。
2.异地安置及大学生户籍地住院结算待遇:
人员类别 |
基层医疗机构及护理院 |
一级 医院 |
二级 医院 |
其他三级医院 |
三级甲等医院 |
三级特甲医院 |
基本医保最高限额 |
大额补充医保统筹限额及报销比例 |
居民大病保险 |
个人 账户 |
|
在职职工、个体 |
起付标准 |
/ |
300 |
500 |
850 |
850 |
1200 |
25万元 |
35万元 90% |
/ |
有 |
报销比例 |
/ |
90% |
88% |
85% |
85% |
85% |
|||||
退休 职工 |
起付标准 |
/ |
300 |
500 |
850 |
850 |
1200 |
||||
70周岁以上起付标准减半 |
|||||||||||
报销比例 |
/ |
95% |
94% |
92.5% |
92.5% |
92.5% |
|||||
未成年 居民 |
起付标准 |
100 |
100 |
200 |
300 |
300 |
/ |
20万元 |
/ |
保内自付累计起付标准以上分段支付 |
无 |
报销比例 |
95% |
90% |
85% |
75% |
75% |
/ |
|||||
成年 居民 |
起付标准 |
100 |
300 |
500 |
600 |
850 |
1200 |
15万元 |
/ |
||
报销比例 |
90% |
85% |
80% |
70% |
65% |
65% |
|||||
大学生户籍地 |
起付标准 |
100 |
100 |
200 |
300 |
300 |
/ |
20万元 |
/ |
||
报销比例 |
95% |
90% |
85% |
75% |
75% |
/ |
3. 高值药品认定及待遇:
患者或家属持相关就医资料(加盖病案室印章的病案首页、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基因检测报告、认定相关检查化验单、影像学资料等)、慈善赠药相关资料复印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具有高值药品处方资格的医院(大连或省内就医地均可)申请认定。
高值药品 |
支付比例 |
|
职工 |
居民 |
|
90种高值药品(先行自付30%)(药品名称附后) |
80% |
70% |
90种高值药品包括: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尼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厄洛替尼、索拉非尼、阿帕替尼、硼替佐米、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西达本胺、阿比特龙、氟维司群、依维莫司、来那度胺、康柏西普、雷珠单抗、培美曲塞、复方黄黛片、泊沙康唑、埃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马替尼、阿法替尼、培门冬酶、克唑替尼、奥希替尼、奥曲肽、培唑帕尼、伊沙佐米、瑞戈非尼、安罗替尼、塞瑞替尼、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昔替尼、维莫非尼、尼洛替尼、伊布替尼、舒尼替尼、利奥西呱、阿来替尼、司来帕格、波生坦、地拉罗司、地塞米松、奥拉帕利、帕妥珠单抗、麦格司他、奥马珠单抗、特立氟胺、呋喹替尼、阿柏西普、吡咯替尼、信迪利单抗、芦可替尼、马昔腾坦、度普利尤单抗、棕榈帕利哌酮酯(3M)、芬戈莫德、西尼莫德、托法替布、贝利尤单抗、达拉非尼、曲美替尼、泽布替尼、尼拉帕利、恩扎卢胺、仑伐替尼、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安立生坦、艾曲泊帕乙醇胺、吡非尼酮、托珠单抗、戈利木单抗、氘丁苯那嗪、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巴瑞替尼、尼达尼布、司库奇尤单抗、依那西普、特瑞普利单抗、替雷利珠单抗、伊尼妥单抗、阿美替尼、氟马替尼、卡瑞利珠单抗、兰瑞肽、维得利珠单抗。
4. 门诊慢性病待遇:
大连市职工基本医保门诊规定病种Ⅰ类(慢性病)
序号 |
补助病种 |
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支付限额 |
1 |
股骨头坏死 |
300元 |
85% |
1000 |
2 |
下肢静脉曲张 |
300元 |
85% |
1000 |
3 |
普通结核病 |
300元 |
85% |
1000 |
4 |
甲状腺功能低下 |
300元 |
85% |
1000 |
5 |
甲状腺功能亢进 |
300元 |
85% |
1000 |
6 |
复发性阿弗他溃疡 |
300元 |
85% |
1000 |
7 |
口腔扁平苔藓 |
300元 |
85% |
1800 |
8 |
侵袭性牙周炎 |
300元 |
85% |
1800 |
9 |
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 |
300元 |
85% |
1800 |
10 |
风湿性心脏病 |
300元 |
85% |
1800 |
11 |
肺心病 |
300元 |
85% |
1800 |
12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 |
300元 |
85% |
1800 |
13 |
高血压病 |
300元 |
85% |
1800 |
14 |
银屑病 |
300元 |
85% |
1800 |
15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300元 |
85% |
1800 |
16 |
精神分裂症 |
300元 |
85% |
1800 |
17 |
慢性病毒性肝炎 |
300元 |
85% |
2500 |
18 |
糖尿病 |
300元 |
85% |
3000 |
19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300元 |
85% |
3000 |
20 |
重症肌无力 |
300元 |
85% |
3000 |
21 |
帕金森氏病 |
300元 |
85% |
3000 |
22 |
白塞氏病 |
300元 |
85% |
3000 |
23 |
溶血性贫血 |
300元 |
85% |
3000 |
24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300元 |
85% |
3000 |
25 |
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 |
300元 |
85% |
3000 |
26 |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
300元 |
85% |
3000 |
27 |
恶性肿瘤 |
300元 |
85% |
3000 |
28 |
慢性肾脏病(CKD)三期及以上 |
300元 |
85% |
3000 |
29 |
肝硬化 |
300元 |
85% |
3000 |
30 |
白血病 |
300元 |
85% |
5000 |
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规定病种Ⅰ类(慢性病)
序号 |
补助病种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支付限额 |
|
未成年人、大学生 |
成年人 |
|||
1 |
精神分裂症 |
75% |
65% |
1200 |
2 |
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 |
75% |
65% |
1200 |
3 |
高血压(Ⅲ期合并症) |
75% |
65% |
1200 |
4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75% |
65% |
1200 |
5 |
糖尿病(具有合并症和并发症) |
— |
65% |
1200 |
6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 |
65% |
1200 |
7 |
强直性脊柱炎 |
75% |
65% |
1000 |
8 |
普通结核病 |
75% |
65% |
1000 |
9 |
慢性病毒性肝炎(含抗病毒治疗) |
75% |
65% |
1500 |
大连市内门诊规定病种Ⅰ类的检诊医院
病 种 |
检诊医院 |
|
高血压(Ⅲ级合并症)、糖尿病(并发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 |
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市中医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六七医院 |
|
复方性阿弗他溃疡、侵袭性牙周炎、口腔扁平苔藓 |
大连市口腔医院 |
|
银屑病 |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
|
慢性病毒性肝炎 |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
|
普通结核病 |
大连市结核病医院 |
|
精神分裂症 |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
|
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肾脏病(CKD)三期及以上、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溶血性贫血、白血病、肝硬化、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白塞氏病、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 |
携带住院病志材料到曾住过院的大连市内三甲医院或专科医院检诊;提供异地住院病志或在本市非三甲医院住院的患者可携带相关病志材料、住院收据复印件,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或第二医院检诊。 |
|
请注意对照上表病种的检诊医院,按下表各医院所分配到的街道,网上预约挂号参加检诊 |
||
大连市中心医院 |
李家街道、春柳街道、革镇堡街道 |
|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
营城子街道、甘井子街道、站北街道、日新街道、南关岭街道 |
|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泡崖街道、大连湾街道、泉水街道、椒金山街道 |
|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
南沙街道、马栏街道、红旗街道、凌水街道、高新园区 |
|
大连市中医医院 |
人民路街道、虎滩街道、葵英街道、八一路街道 |
|
大连市友谊医院 |
海军街道、东港街道、机场街道、兴工街道、西安路街道 |
|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
白云街道、星海湾街道、白山路街道、周水子街道、香炉礁街道 |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辛寨子街道、中华路街道、兴华街道、桂林街道 |
|
解放军第九六七医院 |
青泥街道、桃源街道、人民广场街道、黑石礁街道、昆明街道 |
5. 门诊大病待遇:
大连市职工基本医保门诊规定病种Ⅱ类(门诊大病)
补助病种 |
支付比例 |
支付限额 |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 |
肝移植 |
85% |
第一年 |
第二年及以上 |
||
7万 |
5万 |
|||||
其他器官 |
7.5万 |
5.5万 |
||||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两年) |
自体 |
85% |
1.5万 |
|||
异基因 |
第一年7.5万 |
第二年3万 |
||||
重症尿毒症透析 |
低通量血液透析 |
10元(个人) |
每月次数原则上不能超过13次(其中包含1次血液透析滤过) |
|||
高通量血液透析 |
24元(个人) |
|||||
血液透析滤过 |
127.5元(个人) |
每月限1次 |
||||
血液灌流 |
60元(个人) |
每两月限1次 |
||||
腹膜透析 |
94% |
门诊腹膜透析同时血液透析的,血透限每月不超4次(含1次滤过)。 |
||||
长期透析贫血药物治疗 |
85% |
4000元/年 |
||||
慢性心衰(NYHAⅡ级及以上) |
85% |
5000元/年 |
||||
恶性肿瘤门诊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放化同步治疗 |
不设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 |
|||||
不设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不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 |
||||||
恶性肿瘤门诊内分泌治疗 |
85% |
6000元/年 |
||||
艾滋病 |
|
150元/月 |
||||
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 |
60% |
8000元/年 |
||||
血友病 |
轻型 |
85% |
2万/年 |
|||
中型 |
8万/年 |
|||||
重型 |
15万/年 |
|||||
癫痫病 |
85% |
1800元/年 |
||||
血管内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 |
85%(术后12个月) |
2000元/年 |
||||
门诊白内障手术 |
不设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 |
|||||
不设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不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 |
||||||
耐多药结核 |
不设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
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规定病种Ⅱ类(门诊大病)
补助病种 |
支付比例 |
支付限额 |
||
未成年人和大学生 |
成年人 |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 |
75% |
70% |
1.8万 |
|
造血干细胞移植 (术后两年) |
自体 |
75% |
65% |
1万 |
异基因 |
1.8万 |
|||
重症尿毒症透析 |
低通量血液透析 |
50元(个人) |
每月次数原则上不能超过13次(其中包含1次血液透析滤过) |
|
高通量血液透析 |
80元(个人) |
|||
血液透析滤过 |
212.5元(个人) |
297.5(个人) |
每月限1次 |
|
血液灌流 |
100元(个人) |
140元(个人) |
每两月限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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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膜透析 |
80% |
门诊腹膜透析同时血液透析的,血透限每月不超4次(含1次滤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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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药物治疗 |
75% |
65% |
3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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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级及以上) |
75% |
65% |
38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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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 |
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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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 |
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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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
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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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激素缺乏症 |
75% |
—— |
2.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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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门诊康复治疗 |
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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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苯丙酮尿症 |
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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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放化同步治疗 |
不设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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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不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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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内分泌治疗 |
75% |
65% |
6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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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 |
50% |
5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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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 |
轻型 |
75% |
65% |
2万/年 |
中型 |
8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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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 |
15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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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白内障手术 |
不设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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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不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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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多药结核 |
不设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 |
6.没有按规定办理备案异地住院,还能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符合大连市医保支付范围的,可在出院后一年内向属地医保办事处窗口申报,经专家会审认定等程序通过准予报销的,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10%,居民起付标准提高至2000元。逾期申报的不予报销。
7.异地住院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异地住院联网结算的按照就医地规定。现金垫付报销的按照参保地目录政策:(1)实名制住院病情真实。(2)出入院标准、住院治疗及待遇支付均遵循合理原则。(3)出院带药:符合所申报病种住院治疗的口服药物按医嘱报销15天剂量,外用中草药(包)、注射液、针剂和出院后诊疗项目等均不予报销。(4)急性中枢性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治疗后的康复治疗期为6个月(其它疾病为3个月),逾期康复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不予报销的情况:(1)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异地安置除外)。(2)非定点医院医疗费用。(3)院前救护车的各项费用。(4)医保卡因欠费、毕业销户或补缴待遇审核期等原因封锁。(5)住院病案身份信息不符、材料不全或未加盖有效印章。(6)违反出入院标准和合理原则。(7)与病案记录和医嘱不符或与申报病种治疗无关的收费项目。(8)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和项目。
8.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9.灵活就业人员欠费后,在异地住院可以办理申报并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医保缴费期间,医保卡处于半止付状态,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因此不能办理异地住院申报和住院费报销,在缴费到账次月,医保卡状态恢复正常后才可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按时缴费,保障个人待遇。
10.外出务工人员或异地居住证(房产证)暂未办下来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长期居外人员可登录“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网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APP)备案。(1)我市劳务单位外派人员可由单位登录“大连市医保局”网厅统一办理异地工作备案。(2)大连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成年居民和无学籍未成年居民,使用公众号“异地居住备案”。(3)异地居住证等暂未办下来的可承诺备案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半年内及时补充。
11.异地生小孩住院可以直接结算吗?
答:(1)就医地支持使用社保卡生育的:登录“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常驻异地工作的职工办理“异地工作备案”),持社保卡住院生育,按大连市异地就医政策直接结算;登录“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网厅)-“生育津贴申领”。(2)就医地不支持使用社保卡生育的:无须备案现金住院,出院后在微信公众号或网厅自助申报“生育津贴及异地生育医疗费”即可。(3)境外生育的不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12.在异地可以享受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吗?
答:我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已经实现“一站式”“一单制”异地就医结算。按照我市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或异地居住备案流程操作,在异地持社保卡(或电子凭证)住院,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全部待遇,无需单独办理。如在异地现金垫付住院费,在我市办理报销时,同时领取医疗救助的报销待遇,无需单独办理。
13.2022年度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保险类型 |
人员类别 |
个人缴费标准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成年居民 |
410元/年(低收入人员减半) |
未成年居民 |
320元/年(低收入人员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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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困难)人员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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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
32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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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灵活就业人员 |
382.5元/月 |
在职职工 |
用人单位以实际缴费工资为缴费基数,以19125元/月为上限基数,以3825元/月为下限缴费基数。 |
温馨提示:异地就医人员应实名制住院,不得提供虚假收据明细及病案等就医材料。一经查实骗取医保待遇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行政部门决定予以行政处罚,列入信用“黑名单”,在“信用大连”及“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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