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发放《辽宁省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就医手册》的通知
辽医保中心发〔2019〕20号
省直医保各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
随着省直医保第二代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二代社保卡)全面换发和启用,二代卡卡面显示信息能够满足持卡人参保信息证明功能。为方便参保人就医结算,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5月1日起,停止发放《辽宁省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就医手册》(以下简称《就医手册》),二代社保卡作为省直参保人员就医结算的唯一凭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要求省直参保人出示《就医手册》,也不得拒绝使用参保人现有的《就医手册》。二代社保卡不再由定点医疗机构集中保管,但参保人应随身携带,便于身份确认和核查。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