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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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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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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沈阳林济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法库县医疗保障局核查发现沈阳林济中医院存在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患者收治入院治疗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9990.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法库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该院退回医保基金9990.00元;2.处以1.5倍罚款14985.00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二、鞍山正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鞍山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的随机方式抽取了鞍山正合医院作为行政执法检查对象。经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问题,涉及医保基金22659.3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鞍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2659.30元;2.处以1.5倍罚款33988.95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三、本溪舒鑫血液透析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本溪市平山区医疗保障局根据省飞行检查移交线索,对本溪市舒鑫血液透析中心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中心存在试剂对照错误收费、不合理收费、超支付标准等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本溪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本溪市平山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71256元;2.对该院处以行政罚款64637元;3.要求该院立即整改,并将其他相关问题移交卫健部门。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四、大石桥市精神卫生康复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营口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移交线索,通过联系举报人,聘请精神科、信息技术等专家组建检查组审核病历、现场检查、数据筛查、抽调比对检查检验设备数据、询问相关人员、走访临近村民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80528.8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约谈负责人,责令立即改正;2.退回医保基金80528.83元;3.对该院处以行政处罚96634.60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五、铁岭冠琳口腔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铁岭市医疗保障局对铁岭冠琳口腔医院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通过分析医保结算数据、现场检查、约谈相关人员、查阅病案资料等方式调查核实,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等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铁岭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6072.4元;2.对该院处以行政处罚78323.08元。3.该院涉嫌欺诈骗保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六、王某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对诊所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王某诊所(宏伟店)存在违规行为。经查,王某诊所(河东店)在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情况下擅自悬挂了“医保刷卡”宣传标语并派发传单,通过使用定点医疗机构王某诊所(宏伟店)医保结算系统进行刷卡结算套取医保基金,涉及医保基金42093.94元。依据《辽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4)的规定,辽阳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决定: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追回违规费用42093.94元;3.扣除2倍违约金84187.88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七、朝阳波罗赤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对朝阳波罗赤医院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院存在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朝阳市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朝阳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当事人改正,退回因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19148.90元;2.处以1.3倍罚款24893.57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八、盘锦大众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5日,盘锦市医保中心在门诊统筹基金使用专项检查中发现盘锦大众医院在2023年2月至2024年3月期间,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使用统筹基金为体检人员结算费用,涉及医保基金133,200.1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盘锦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该院退回医保基金133,200.10元2.处不应支付医保基金10%的罚款13320.01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