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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事务中心)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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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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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负责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

  (二)医疗保障服务部:承担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直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及大病救助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省医疗保障卡制发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省支付方式改革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全省结算清算工作。

  (三)基金管理财务部:参与省级调剂金和风险基金、全省医保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工作;协助组织实施省级调剂金和风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按月对各市提交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支出计划进行全量初审;协助对全省医保基金运行开展评估和预警、对全省医保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

  (四)基金运行监测部:承担全省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费用结算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制定医保基金运行监测指标体系;负责对全省医保基金运行进行监测分析、风险研判;参与年度医疗保障计划指标、考核办法编制工作;协助开展全省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医保基金运行、管理、使用的政策理论研究等工作。

  (五)基金监管服务部:负责受理全省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相关工作;负责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智能监控和稽核工作;配合开展医保基金反欺诈监管、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工作;配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知识库、规则库的开发与应用等工作;承担省本级及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审核的事务性工作。

  (六)基金运行数据部:承担全省医保数据收集、管理、分析、共享及应用的技术实施等工作;承担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相关数据收集、管理、分析等工作;承担全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相关软件开发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省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信息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