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保政策解读——辽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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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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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1: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险种?有什么不同?

  答:我市现有两种医疗保险,即: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额不同,报销比例不同。职工医保交钱多,报销比例高;居民医保交钱少,报销相对职工医保比例低。

  问题2:如何选择参加哪种医疗保险?

  答:凡具有我市户籍或暂住证的外市居民均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职工按规定需由单位统一办理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依据个人申请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及未成年的居民应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问题3:居民医保参保需要哪些手续?到哪办理?

  答:我市新参保居民须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外市户籍居民另需携带居住证,办理地址如下:

  1、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参保单位,不受户籍限制,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

  2、新参保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新参保农村居民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各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上申请办理。

  3、新生儿取得户口后由父母参照以上办法办理参保登记。如在我市第三人民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在医院直接办理参保登记。

  问题4:居民医保有哪些缴费渠道?

  答:1、线下方式:全市各委托代征银行柜台及助农金融点。如:辽沈银行、沈阳农商银行、辽东农商银行、灯塔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各银行。

  2、线上方式: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辽事通APP、辽阳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服务厅。

  问题5: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忘记缴费是否可以补缴?

  答:1、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切换为灵活就业方式期间发生断缴,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可补缴,补缴后可连续享受医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断交,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断缴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已按灵活就业方式参保人员需要在每年1月-3月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医疗保险费,未缴费期间不享受医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可选择补缴或不补缴。选择补缴的,按补缴时缴费标准将此前所有断缴期间医疗保险费足额补缴,补缴后即可连续享受医疗待遇,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选择不补缴的,可在当前月开始缴费,缴费后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断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问题6:享受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条件?

  答:职工在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前由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连续缴费至职工产假期满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退休人员和缴纳公务员补助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天数为20天。

  问题7:长期居住异地就医申办成功后,需要每年都回来认证吗?

  答: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应与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居住证等)有效期保持一致,备案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

  问题8:已经办理一次转院了,下次直接去行吗?

  答:转诊备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无需多次备案,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问题9:患者同时享有多项门诊慢特病待遇的有什么额度增加?

  答:门诊慢特病患者同时享有多项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年度支付限额在经认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中单一病种支付限额基础上,职工医保增加800元、居民医保增加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