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医保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经中央批准,国家医疗保障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推荐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提出我省拟推荐对象,已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初审通过。在对拟推荐对象进一步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拟确定白常凯等3人为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辽宁省正式推荐对象、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为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辽宁省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两审三公示”制度安排,现就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面向辽宁省医疗保障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对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辽宁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辽宁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
举报电话:024-23447050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906
邮政编码:110001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
2021年1月15日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辽宁省拟正式推荐对象:
白常凯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
孟 斌(女)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李 鑫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辽宁省拟正式推荐对象:
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