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推进我省公立医院改革》(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医保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民建省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公立医院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是省医保局将在今年上半年拟定并报请省政府下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的政策意见,于2020年全面启动。届时,将实现城乡参保人员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缴费。同时,推进各市电子社保卡应用,实现诊间结算,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二是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2019年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将按每人每年520元标准给予参保补助,全额或部分免除贫困人员个人缴费,降低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至一般居民的50%,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均按上限70%报销。同时,针对低收入贫困弱势群体,目前我省建立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扶贫救助在内的“四重”保障网络,为全部建档立卡人员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从保障制度上避免因病致贫返贫。

  三是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方面,2018年11月,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积极加强监管制度建设,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医保发〔2019〕3号),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明确具体标准和相关流程,建立可操作、易实现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下发《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19〕1号),进一步强调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明确服务协议中对违约行为的处理措施。国家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我省也将在法规框架内,结合我省实际,出台政府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规范基金征缴,实现基金应收尽收。

  四是在推进DRGs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会同相关中医医疗机构和专家积极探索中医病种分组办法,构建更为科学的中医医疗机构支付方式;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推进日间病房管理和医保支付政策落地;在沈阳、大连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对药费下降形成的结余部分,全部留给医院使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院的人员成本矛盾。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3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