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推进我省养老事业发展》(第030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医保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王心田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要求,在医疗保障工作中,通过三项具体措施助力我省养老事业发展,一是明确在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二是积极推进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三是将按照国家部署,适时启动长期护理保险,通过企业和个人参保缴费,系统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问题。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3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