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长期护理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和未来很长一个时期我省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加速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应对措施,近年来成为社会各界关注重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呼之欲出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保障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年人享有更具尊严的晚年生活的重要措施。
一、我省试点情况
盘锦市作为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国家试点城市,也是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2021年正式启动试点运行。首先在职工医保参保人群中开展,建立了符合盘锦实际的“1+1+N”政策制度框架,健全了居家护理和机构护理并行的护理服务体系,实现了长护险制度试点常态化运行,减轻了重度失能人员家庭的护理负担,促进了全市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长护险待遇享受人数累计达到4264人,人均待遇标准1845元/人/月,基金累计待遇支出5423万元,39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管理。
二、关于四点建议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职工医保起步,逐步实现全覆盖”“科学确定筹资政策,保障可持续发展”与国家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规划和我省盘锦试点政策不谋而合,我们在试点中即按照相似原则执行。盘锦市试点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试点启动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中一次性安排5000万元,做为长期护理保险启动资金,合理确定各方筹资责任,实行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探索省级统筹”方面,仍需要国家政策支持。目前,全国仅有29个国家试点城市和2个重点联系省,我省仅盘锦1个试点城市。按照国家要求,长护险制度试点需要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已普遍认识到建立长护险制度对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负担、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参与试点积极性很高。在国家启动第三批试点申报后,我省将积极向国家争取支持,将更多有积极性、具备一定条件的城市纳入试点,缓解我省老龄化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服务质量”方面,以盘锦市为例,全市现有39家长护险定点机构,其中29家机构是试点后新组建的,虽基本满足目前试点需要,但仍有结构性缺口,无法全面覆盖城乡。同时,很多定点机构确实存在专业护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较低、兼职护理人员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护理服务能力特别是医疗护理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省将积极向国家建议统一护理服务项目、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和职业等级等,健全照护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持续加强照护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持续完善辽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中职、高职、职业教育本科人才贯通一体化培养,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依托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再次感谢张远霞代表对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关注,真诚希望您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