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 长期护理险制度的建议(第1411188号)的答复
来源:新华社

张远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长期护理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和未来很长一个时期我省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加速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应对措施,近年来成为社会各界关注重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呼之欲出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保障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年人享有更具尊严的晚年生活的重要措施。

一、我省试点情况

盘锦市作为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国家试点城市,也是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2021年正式启动试点运行。首先在职工医保参保人群中开展,建立了符合盘锦实际的“1+1+N”政策制度框架,健全了居家护理和机构护理并行的护理服务体系,实现了长护险制度试点常态化运行,减轻了重度失能人员家庭的护理负担,促进了全市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长护险待遇享受人数累计达到4264人,人均待遇标准1845//月,基金累计待遇支出5423万元,39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管理。

二、关于四点建议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职工医保起步,逐步实现全覆盖”“科学确定筹资政策,保障可持续发展”与国家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规划和我省盘锦试点政策不谋而合,我们在试点中即按照相似原则执行。盘锦市试点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试点启动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中一次性安排5000万元,做为长期护理保险启动资金,合理确定各方筹资责任,实行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探索省级统筹”方面,仍需要国家政策支持。目前,全国仅29个国家试点城市和2个重点联系省,我省仅盘锦1个试点城市。按照国家要求,长护险制度试点需要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已普遍认识到建立长护险制度对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负担、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参与试点积极性很高。在国家启动第三批试点申报后,我省将积极向国家争取支持,将更多有积极性、具备一定条件的城市纳入试点,缓解我省老龄化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服务质量”方面,以盘锦市为例,全市现有39家长护险定点机构,其中29家机构是试点新组建的,虽基本满足目前试点需要,但仍有结构性缺口,无法全面覆盖城乡。同时,很多定点机构确实存在专业护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较低、兼职护理人员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护理服务能力特别是医疗护理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省将积极向国家建议统一护理服务项目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和职业等级健全照护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持续加强照护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持续完善辽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中职、高职、职业教育本科人才贯通一体化培养,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依托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再次感谢张远霞代表对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关注,真诚希望您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3612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