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颜丽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补偿机制,扶持公立医院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是我省在沈阳、盘锦等地开展了DRGs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其中沈阳近期被确定为国家医保局DRGs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阜新市开展了病种分值点数法试点,为我省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2019年,全省各地除开展DRGs及病种分值点数法试点城市外,将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至120种以上,推进各市医保电子病案首页和电子病历建设,为全面开展DRGS支付方式改革打好基础。同时,针对不同类型医院特点,继续推进以病种付费为主,包括按床日、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在内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在沈阳、辽阳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监管服务试点,全力减少过度医疗行为。
二是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3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