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血友病患者医保报销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血友病患者的关心并提出的建议。
对于血友病这个遗传性凝血功能障碍的出血性疾病,全省各级医保局都给予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特大疾病予以保障,着力减轻血友病患者经济负担,特别是困难群体的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各级医保部门履职尽责,通过三重保障制度进行综合保障,核心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主要是通过慢特病保障制度进行保障。
2022年,在全省各市现行政策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减轻包括血友病在内的我省慢特病患者经济负担,我局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辽医保发〔2022〕17号)文件,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明确包括血友病在内的重特大疾病的保障待遇。文件中规定了全省血友病的支付比例最低指导线,职工医保不低于85%、居民医保不低于80%,在此基础上,各市结合实际确定了门诊治疗的具体支付比例,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相对更高些。例如抚顺市血友病门诊支付比例是:职工医保90%,居民医保85%,均高于省指导线5个百分点。对于血友病的轻中重三型,分别设置门诊治疗的年度支付限额,其中的重型不低于8万元。2023年4月17日的血友病日,我局待遇保障处接受我省民间组织的血友之家协会的邀请,对血友病的门诊保障待遇进行了政策解读,得到了我省血友病患者的广泛认可和欢迎。
在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我省各市还分别建立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补充保障制度。对各类贫困群体因重特大疾病或者慢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给予进一步保障。但鉴于国情,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主要是“保基本”,防范基金赤字风险,确保保障待遇可持续,因此不能国家不允许给予100%报销这种医保福利化倾向,即使是贫困人口也不能全额报销,需要参保群众适当分担部分费用。还以抚顺市为例,2023年抚顺市所有患者发生的门诊医疗总费用为228万元,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医保基金共计报销了181.5万元,实际报销水平达到80%,个人负担合计为46.5万元,占比为20%。进一步分析,抚顺市血友病患者轻型血友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接近90%,患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