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医保数字化转型、全面开通线上医保挂号及支付接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概况
我局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积极适应“互联网+”医疗服务就医模式改变,印发了《辽宁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辽医保〔2023〕57号),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协议管理和监管措施。一是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与现行线下医疗服务项目内涵相同,且执行不高于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比照现行线下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类别支付。二是支持门诊慢特病、高值药品、门诊统筹复诊等纳入“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范围。三是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提供线上医疗服务的医疗类别,与其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约定范围保持一致。四是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相关待遇与线下医疗服务合并计算。
同时,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我局开展了全省统一的医保移动支付、处方流转等“互联网+”医保服务功能建设。本地和异地参保患者均可以通过“辽宁医保”小程序实现医保线上挂号、诊间支付、信息查询、住院结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信息查询等,不仅提升了群众就医购药便捷度、满意度,也助力定点医疗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全省所有统筹区全部支持医保移动支付和电子处方流转,共有7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网上挂号、诊间支付、住院结算等功能,13个市试点开展医保扫脸支付,累计结算80万笔,交易金额8087万;112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9022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累计开具处方86.16万条,处方结算总金额15759.42万元。
为确保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和个人隐私、业务数据等关键信息安全,我省各级医保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在信息平台规划设计、建设的过程中同步推进安全体系建设。划分医保信息平台为核心业务区与公共服务区(互联网访问区),生产和业务数据全部运算、存储在核心业务区,定点医药机构通过统一的接口标准和安全标准接入到医保信息平台核心业务区,采取网闸隔离、防火墙保护、国产密码加密等多种安全措施,有效保障医保数据不泄露、不截留,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互联网+”医保服务。为看牢参保群众的“救命钱”,各级医保部门采取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打通行政处罚刑事立案衔接等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和不断完善医保智能监管规则和制度,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患者就医过程中的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分析,辅助开展审核、稽核等业务,确认违规行为并采取处罚措施。
二、落实建议的措施及工作安排
徐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思路与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的工作方向不谋而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徐代表的建议,结合我省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实施。
一是不断扩大应用范围,打造线上线下充分融合的医保便民支付体系。持续指导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收单清算合作银行的系统对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接入范围,推动定点医疗机构自建APP、微信小程序接入,拓展参保群众“互联网”+医保服务应用渠道。试点开展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医保支付、线上医保购药等服务,不断丰富“互联网+”医保服务场景。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医保与卫健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推动更多定点医疗机构接入移动支付、处方流转等平台;指导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帮助群众使用“互联网+”医保服务办理相关业务。组织“走流程、找堵点”、“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针对“一老一小”等特定人群引导使用亲情账户绑定功能,实现参保患者就医购药亲属代缴费,多措并举解决“一老一小”就医购药困难等问题。
三是规范支付管理,看牢用好群众“救命钱”。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协议管理,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措施,充分利用好信息化手段,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监管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形成经办日常审核与现场核查、大数据分析、全场景智能监控等多种方式的常态化监管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