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 特例单议实施办法(试行) 公平竞争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辽宁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平竞争意见。
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反馈至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电子邮箱:lnyyfwc@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公平竞争意见反馈”字样)。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收,邮政编码:11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平竞争意见反馈”字样)。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