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辽宁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 特例单议实施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改革,鼓励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合理使用新药耗及开展新技术,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辽宁省实际,省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了《辽宁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电子邮箱:lnyyfwc@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收,邮政编码:11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