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辽宁省蒙医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2〕20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管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制定我省蒙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要求,蒙医项目中的放血疗法、拔罐、针灸等140项执行我省现行中医项目价格(详见附件1)。
二、根据蒙医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单独设立蒙医沙疗法、蒙医点穴疗法、蒙医茶酒疗法、蒙医震荡疗法等6项蒙医项目,并制定最高限价(详见附件2)。
三、各市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严禁肢解项目、重复收费、自立项目等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全面落实价格公示、门诊和住院清单以及价格投诉处理等各项制度,提高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好蒙医价格项目实施的跟踪监测,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请妥善应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医疗保障局和省卫生健康委。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1.部分蒙医项目按中医项目执行的映射关系表
2.部分蒙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表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