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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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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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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26日,省医保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辽宁省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分析我省医保基金安全面临复杂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医疗保障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和“救命钱”,与每个人、每个家庭息息相关,是解决群众疾病后顾之忧的“定心丸”,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基金监管体系、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等方面强化顶层设计,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委、省政府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从严查处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高度重视。各级医保、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基金监管良好局面。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医保基金收支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中长期基金运行风险总体可控。但当前经济增速放缓成为新常态,依靠财政投入和增加缴费扩大基金池的“开源”空间有限,而受人口老龄化加速、慢性病人群扩大等多重问题叠加,全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我省基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基金监管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具有历史性、广泛性、顽固性等特点,当前医保基金监管仍处在“去存量、控增量”的攻坚阶段。要清醒认识我省医保基金安全面临的复杂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全局观、大局观,以对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不懈做好基金监管工作,实现监管重心“六个转变”,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会议要求,要聚焦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在检查内容上“靶向发力”,在检查对象上“精准施治”,紧盯不放、严格查处。要针对骨科等六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宽严相济、分类处置的原则,对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或者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置。要以智能审核监控和反欺诈大数据试点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基金监管大数据应用。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检查。要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政策合力。要认真研究专项整治查出的问题和成因,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努力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不断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海林主持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并进行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药监局、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等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医保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等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