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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省直医保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增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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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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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医保门诊特慢病患者的福音

                                         ——取消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增项认定

 

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是省直医保两种门诊特慢病,糖尿病合并症包括:周围神经病变脑出血、脑梗塞(无症状腔隙性脑梗除外)慢性视网膜病变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糖尿病肾病高血压合并症包括 脑出血、脑梗塞(无症状腔隙性脑梗除外) 心力衰竭2度以上、心肌梗死肾功能衰竭(临床大于等于四期肾病)眼底出血或渗出,伴或不伴有视神经乳头水肿。每一项合并症均有相应的认定标准,在既往的政策中,如果合并症不是同时出现,办理每一种合并症都需要参加一次集中体检认定,即办理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增项认定。

2021年10月1日起,省医保局下发新的政策,取消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增项认定,适当放宽糖尿病、高血压合并症用药限制。已被认定为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的患者,患有符合政策规定的糖尿病、高血压其他合并症时,无需办理增项认定,门诊特慢病就医时,可以开具符合政策规定的糖尿病、高血压合并症相应处方。

以糖尿病合并症为例,如果患者已经办理了糖尿病合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门诊特慢病,再发糖尿病肾病 时,不用办理增项认定手续,糖尿病肾病的治疗费用可以纳入医保基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