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省医疗保障局拟定了《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现予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jgzc.sybj@ln.gov.cn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收)
邮政编码:110001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日